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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风暴雨”催顽疾 全力以赴共克坚”

——新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6-10-31 10:01:35



新安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世憬向司法大队裁判执行保障中队部署任务

    “争取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决不让人民法院的判决成为法律白条。”为响应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的号召,新安县人民法院认真学习最高院和省高院的相关精神,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进行汇报争取支持,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积极进行机构改革,制定执行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向执行难发起总攻。

    今年以来,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新安县人民法院积极稳妥的开展了执行工作改革,持续开展“雷霆执行”专项活动,努力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确保实现执行难在今年得到初步缓解,明年基本解决的目标,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机制改革、增加人员和设备、院长带头执行、加大惩戒力度、用好执行平台等方式,使执行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得到了当地相关领导充分肯定,也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好评。

    新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毛迎春介绍,要想彻底解决执行难这个“顽疾”,就要不断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探索新的执行方法和举措;就要强化措施,形成合力,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争取各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深化执行公开,狠抓自身建设,加强对外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良好氛围。不断通过加大执行力度,采取专项行动等措施,集中时间和力量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攻克硬骨头案件,平息社会矛盾,维护司法的权威,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新安县人民法院共将840名失信被执行人列为黑名单,曝光112人,利用凌晨、晚上查堵被执行人70次,司法拘留36人,将6名严重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追究其拒执罪,结案130案,执结标的额达700余万元。对两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刑事自诉案审查立案,案件审理过程中全部履行了法律义务。

    那么,新安县人民法院在攻克执行难和“百日执行风暴”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举措一:机构改革  激发执行活力

    为破解“执行难”,新安县人民法院从今年4月份开始,一改过去“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工作模式,开始全面实行分段执行、裁执分离、集约办案的工作新机制。

    分段式执行模式的特点是,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贯彻分权制衡原则,将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决权、审查裁决权和委托拍卖、变卖、鉴定权四权彻底分离。在分段基础上,新安县人民法院还将集约的理念贯穿到流程的每个阶段,即在启动、查控、实施、处置四个阶段内,按照专业分工的要求,将同类工作进行归集,交由专人负责,以工作的专人化、专业化实现案件处理流程的集约化。对执行法官而言,他们只需要专注于一块相对独立的工作,精力不会被分散,工作效率自然就提高了。

    配强执行部门领导,配齐执行人员,根据执行工作改革的需要,在充实执行局人员的同时,根据人员特点重新分配工作职责和任务,对执行局内设的三个执行庭室的干警配置进行调整,认真选拔政治思想强、能力素质好、有想法、有干劲、有魄力的优秀同志,大胆启用,加强了执行人员的互动、交流,让执行队伍充满活力。

    在原有执行力量的基础上,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从部队转业的优秀人才中,招录执行辅助人员35名,为每一名执行干警配备2名助手;在司法警察大队设立司法警察裁判执行保障中队,常驻执行局,以迅速处置暴力抗法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为非执行岗位的司法行政人员增设执行副岗,协办执行案件,化解执行积案,落实重大执行活动专项经费,配备必要的车辆、警械、通讯、摄像等设备,为执行干警全部购买人身损害保险,减少执行干警的后顾之忧。

    新安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张红丽告诉记者,在新安县人民法院,不从事审判业务的每个人都有两个岗位,一个主岗位,一个副岗位,在完成主岗位的同时,像我这样,主岗位是政治处,副岗位是执行局,抓思想工作时是政治处主任,办执行案时就是执行员。大家把执行压力分解了,形成了全员上阵共同参与执行的良好氛围。

      举措二:领导带头  上下形成合力

    为了在全院上下形成强大的执行合力,新安县人民法院制定了详细的工作预案,对执行案件进行了认真排查,建立突击执行台账,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代表委员高度关注的案件作为突击执行的重点,进行集中执行。院长毛迎春带队,对突击执行的路线进行精心部署,对拘传、拘留措施进行提前安排。坚持精准打击,进一步强化打击手段,坚持工作力度不减、宣传频度不减、打击效果不减,始终保持对“老赖”的高压态势。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尊严。

    原告李某甲诉被告李某乙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新安县法院2008年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后,李某乙上诉于洛阳市中级法院。洛阳市中级法院2009年终审判决。李某乙又向河南省高级法院提起申诉。省高级法院2010年10月指定洛阳中级法院再审。再审后李某乙仍然不服,2012年省高级法院发回新安县法院重审。2013年7月,新安县人民法院判决李某乙支付原告97933元。

    此案经执行干警多次执行,但被执行人总以各种理由不予配合,以至于这个案件成了执行积案。今年3月,新安县人民法院开展领导带头包案执行后,考虑到这个案件的深层次原因,处置不好,有可能激化社会矛盾,院长毛迎春将这个积案“包了”下来。通过对原被告双方多次了解,发现案件的“症结”源于合伙期间的一个纠结,被告多年一直耿耿于怀,怀疑是对方举报造成了损失,经过耐心的说服教育,双方终于冰释前嫌,被执行人最终履行了法律义务。

    涉困难企业的执行案件,院长总是亲自上阵沟通协调,在保证企业能运转的情况下,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避免一棍子打死的粗暴执行方式,放水养鱼,分期执行,既保障了债权人的权益,又维护了企业的正常运转。

      举措三:重拳出击  各种惩戒发力

    新安县人民法院注重纵向联合,积极协调公安、检察、工商、房管等部门,共同打击“老赖”,压缩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执行工作局面得到改善,执行环境有了好转,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等信息得到了有效查控,先后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案件6起,5起案件的5名被执行人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后,已经被依法判处刑罚。加强与立案、审判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被执行人基本信息采录工作,提高保全债务人财产的及时性、有效性,避免和减少当事人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的机率,确保生效判决在最大程度上得到有效执行。

    对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一经立案执行,就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将“黑名单”联网至银行、工商局、房产局、土地局等部门备案,在对其高消费行为进行限制的同时,依法对其予以信用惩戒,2016年以来,已有840余名被执行人“榜上有名”。

    分别利用节假日、凌晨、晚上等特殊时间段,开展错时“堵赖”突击行动,让老赖们无处遁形,迫使其在执行高压态势下主动履行。开展突击行动七次,带回被堵老赖50余名,有8人全部履行义务。对长期外逃下落不明的失信被执行人,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公安、法院共同携手,法院作出拘留决定后转交公安机关上网查控,让逃避执行的这些“老赖”天涯海角也难遁形。

    每周四定期召开一次执行研判会,筛选故意逃避执行的“老赖”,制定方案,选择时机,抓获拘留。执行风暴活动开展以来,共拘留老赖36名,结案14起,执行标的达110万元。

    为了保证“百日执行风暴”的社会效果,新安法院邀请政法委、公安、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协调,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对抗拒执行、故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拒执罪刑事责任。目前已移送公安机关拒执案件6起,同时,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2起案件启动刑事自诉程序,不让一个有能力履行却抗拒执行的老赖逃脱法律的追究。

      举措四:信息平台  现代科技借力

    信息化是执行工作的最大法宝,有了信息化,执行干警就长了“千里眼”和“顺风耳”,让“老赖”无所遁形。执行信息化,不仅要连接得上,而且要运用得好,切实加强网络查控系统的有效应用,组织执行干警进行系统操作培训,做到人人熟练运用系统。网络查控系统就是利用高科技解决“执行难”的有益步骤,执行查控系统的主要作用在于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有效查控。坚持有案必录、立案必查、一案多查,尽最大程度的挖掘网络查控系统的威力。凡是执行案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首先运用查控系统进行定期查询、滚动查询,让查控系统真正发威助力。目前,该系统已与全国23家银行并网,可远程对已录入的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查询、查封、冻结、划扣等操作,避免了车马劳顿,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

    近年来,新安县法院将各类执行案件的信息数据传输给与县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依据该系统,金融企业可以查询贷款户的个人信用,法院可以查询被执行人的资产状况,并借助银行信用不良记录和列入“黑名单”等措施,打击赖债、逃债行为,实现法院执行信息与银行征信系统无缝对接及信息共享。

同时,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执行指挥中心不仅有视频会议功能,还可以通过执法记录仪等单兵系统(由小型摄像机等组成),实现远程监控,指挥案件执行活动,对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分析与决策,保证了执行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指挥中心可以快速反应,快速决策和部署,极大提高执行效率。

    如今,新安县人民法院在遍布城乡繁华地段的大屏幕和电视台上曝光失信人照片等身份信息,让熟人社会的失信被执行人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截至目前,共有100余名老赖被曝光,12起案件迫使“老赖”自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新安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 杰:新安县人民法院在全力解决执行难方面,迈出了坚实有力的一步。通过增加人员、机构改革、创新管理,执行工作出现了新局面,对打赢执行攻坚战役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领导带头办案,在全院上下形成了合力,打造了解决执行难的积极氛围。通过信息平台,通过向科技手段借力,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及时掌握执行资源。通过加大惩戒力度,震慑那些不诚信的被执行人,让他们在最严厉的法律制度下,付出诚信缺失的沉重代价。下一步,新安县将进一步深化法院执行体制改革,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为核心,与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登记部门建立“点对点”查控对接,完善对被执行人不动产登记部门信息的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体系,实现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快速查找、控制。严格落实省高院“以网络司法拍卖为原则、传统拍卖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及时总结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常态化运行,确保拍卖过程公开透明,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严格落实失信被执行人纳入要求,被执行人为自然人、不能证明其是五保人员或者低保对象的,被执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凡是不纳入的,必须逐级上报审批。加大“老赖”曝光力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在官方微博、微信、晾晒在广场屏幕、张贴在单位住所,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迫使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县委政法委将协调建立打击拒执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解决执法中的具体问题。与公安、检察等机关联合制定下发打击拒执犯罪文件,统一执法思想、办案标准,对此类案件快速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依法判决,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工作合力。对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快速审理宣判,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让现实中的“老赖”在新安县没有生存的土壤,在新安县无处躲藏。确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让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在方方面得到体现,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 郎松涛 特约记者 张红丽  刘晓东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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