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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人民法院“作风转变年”活动征求、查找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发布时间:2012-06-05 16:05:01


    根据新安县新作风办(2012)1号文件要求,院党组精心组织各部门人员到企业、社区、村委深入走访,并广泛征求人大、政协委员的意见及各方面的调查情况,通过认真梳理、汇总,查找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

    1、案件审理、执行要进一步认真、及时办理,要重点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

    2、“十个不准”的规定要进一步落实到位,工作作风常抓不懈;

    3、希望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形成制度,这样才能警钟长鸣,预防不廉洁行为出现;

    4、提高廉洁意识,加大惩处力度,提高综合素质,做好表率;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

    6、着重案件的调解工作,促进社会的和谐、家庭的和平,当前开展的社会法庭很受群众的欢迎;

    7、法院的工作要宣传好,接受各界人士的监督。

    为认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院的整改工作要遵循以下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核心,以建章立制、建立长效发展机制为基础,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解决执行难、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为重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加大整改力度,注重整改成效。努力通过整改活动使干警思想意识有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有明显改善,各项工作有明显促进,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社会形象有明显提高。

二、整改的原则

    整改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已具备整改条件的,要立即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落实整改责任,制订具体整改措施和计划,逐步整改。

三、整改的内容和措施

    (一)加强和改进信访申诉工作,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

    责任人:副院长 李世憬

    1、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重点解决的是当事人办理具体立案手续困难,对基层法庭立案缺乏监督,司法救济无具体可操作规定,申诉审查责任主体不明、期限长的问题。

    2、将立案条件、程序及缓、减、免诉讼费的规定向社会公开。

    3、向社会公布立案热线电话。

    4、设立专职人员引导当事人申诉、接受群众咨询。

    5、落实好信访首问制,“四定一包”责任制,信访责任倒查制等规定,做好信访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责任人:副院长  李德希  康永辉  吕洪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对审判流程管理方面的制度修改和完善。重点是解决原有制度执行主体不明、操作性不强的问题;(2)建立刑事审判监督管理制度。重点是解决量刑不平衡、简易程序案件的审理和量刑缺乏监督、缓刑适用不适当的问题;(3)建立民事审判监督管理制度。重点是解决自由裁量权滥用、庭审不严肃、简易程序案件缺乏监督、案件审理周期长、同类案件裁判结果不一致的问题;(4)建立行政审判监督管理制度。重点是解决行政案件立案审核责任主体不明的问题。(5)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监督、违法审判责任追究规章制度。重点解决的是已结案件不及时送交评查,同种同类问题重复出现,违法审判责任追究范围不明确、不具体及追究效果不突出的问题。

    2、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积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公告开庭的案件应张贴公告。

    3、严肃庭审纪律,做到文明、规范庭审。

    4、开展“审务进村”活动。经常性地到当事人所在地或案发地开庭。

    5、不断加强和改进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和纠纷。

    6、精心制作好每一份裁判文书,努力杜绝裁判文书中的瑕疵,增强说理性。

    7、做好判后答疑和释法析理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8、对重大影响案件和涉及到一方稳定的案件及时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汇报。

    9、坚持巡回法庭办案制度,深入案件所在地开庭,方便当事人诉讼,教育群众。

   (三)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努力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责任人:副院长  王周奎

    1、建立完善执行工作规章制度。核心是保证依法公正执行,重点是解决消极执行、违法执行、不正确适用中止、终结执行程序终结等程序规避职责的问题,目的是促进案件依法、快速执行。

    2、加大清积力度。对执行积案逐案落实责任,制订奖惩措施,限期结案。

    3、加强强制措施的运用。对拒不履行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运用好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除拘留、罚款等常用的强制措施外,还要注意运用搜查、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4、营造强有力的执行氛围,对拒不执行、消极执行的被执行人形成心理震慑。

    6、对执行阻力大,依靠自身不能执行的案件,积极向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争取支持和协调。

    7、开通“执行热线”,实行24小时值班。

    8、做好新收案件的执行工作,减少和防止形成新的执行积案。

    9、实行执行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执行申请人进行救助。

   (四)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工作

   责任人:副院长  李世憬  吕洪

    1、健全规章制度。主要是对以前规章制度进行完善,重点是解决车辆管理不严、公车私用、警车乱用、卷宗归档不及时及诉讼费用收取标准不明确的问题。

    2、加强对诉讼费用收支的管理。按照“无明文规定不得收费”、“不得超标准收费”、“不得自收自支”的原则执行。

    3、监察室、行政科每周不定期在县城酒店、娱乐场所检查二次以上,检查有无警车违规停放的情况。

   (五)加强和改进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法官的素质

    责任人:政治处负责人  张红丽

    1、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主要是对以前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重点是解决学习教育计划不落实,监督不力的问题。

    2、切实开展好各项教育活动。

    3、每月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一次。

    4、利用中层领导例会每周开展一次“法官学习论坛”活动。

    5、建立干警廉政档案。

   (六)选择典型案件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群众法制意识。

    责任人:研究室主任  刘晓东

    1、完善院司法统计,信息、调研法制宣传工作考核机制,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2、选择典型案件通过板报、版面等形式向社会公众进行普法教育。

    四、几点要求

    1、要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这是市委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意义深远、重大。巩固和发展活动成果,贵在整改。因此,广大干警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入到整改之中,保证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认真落实好整改工作的各项措施。做好整改工作的关键是要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广大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打折扣,千方百计地落实好整改措施。在做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每一名干警还要针对自身的个性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认真地进行整改。

    3、做到整改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这次“作风转变年”活动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工作。因此,我们将精心部署、科学安排,使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会贯通,互相促进,推动我院的各项工作有明显的进步。

  二0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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